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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市人才落户政策(附落户条件)
一、落户条件
在三河市、香河县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广阳区、安次区、廊坊开发区、永清县、固安县就业的大专(含)以上学历人员、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、留学归国人员、持有人才绿卡人员、具有初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、高级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、技术工人、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。
二、落户材料
可以凭相关学历、人才绿卡、资格证书等,在就业、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。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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